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科技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三)拟订全县教育、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管理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普宣传、科技奖励、技术市场及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负责县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审批县域内新办学校的设置、校址定点、迁移、停办,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六)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教材管理工作,组织审定地方统编教材规划,指导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校科研基地建设。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科技经费的统筹管理。拟订筹措教育科技经费、教育科技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科技项目实施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县教育科技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指导国(境)外教育科技援助、教育科技贷款和教育科技合作项目的执行。
(八)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九)负责全县教育科技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自然科学研究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继续教育的实施,建立健全教育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园)招生送生、学籍管理、学历教育考试等工作;负责全县大中专招生相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全县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制度建设和教育教学、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等管理。
(十三)负责教育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教育科技评估管理,推进教育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教育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牵头承担在开江的国家实验室、省级和市级实验室建设管理,组织县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六)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七)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对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园区)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十八)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工作。
(十九)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开江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
(二十)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态、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信访办)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议定、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电子政务建设、政务信息及公开、教育宣传、党政网管理、网络舆情办理。负责教科系统政务信息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指导教科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教育年鉴编纂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会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检查全县教科系统信访工作。
(二)基础教育股(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参与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学校办学方向引导、办学行为规范工作。负责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监督管理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工作。负责全县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招生送生、学籍管理、学业考试及毕业工作,参与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发放工作。负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教材、教辅管理工作。
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督政、督学、督教工作,制定督导工作制度和工作文件。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年度办学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县域内素质教育工作、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评估。负责对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各级各类督学和特约督导员参加培训、进修,加强教育督导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办理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职成幼教股(体卫艺股)
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的规划改革、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教材、教辅管理工作;负责学前教育办学目标考核工作。牵头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与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制定相关学前教育县级评估标准。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指导实施工作。指导全县社区职业教育及岗位培训工作。
负责学校体育艺术、卫生防疫、禁毒防艾、国防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专业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学生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工作。负责学校学生军训工作。牵头学校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四)科学技术股
编制全县科技发展规划,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技术市场及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负责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及新产品,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省创新型企业的建设。负责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核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联系县域内科技型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科技研发机构。负责科技成果评价与鉴定、科技奖励、技术合同认定、科技保密等事务。负责全县科技创新和科技改革工作,指导全县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工作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指导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建设等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五)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县教育科技改革与发展研究,承担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研究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等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教科系统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牵头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教育行政执法的法治审核、法治监督等工作。牵头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牵头开展综合性学校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协调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审核、受理学校安全问题的申诉,指导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善后事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师生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承担本系统的行政审批事项。
(六)规划建设管理股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规划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编制和审核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储备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申报和分配工作。负责项目实施后验收及竣工使用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的资料归档工作。负责组织对学校危房改建、自然灾害造成的校舍安全问题处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基建投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的规范管理、项目实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计划财务股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有关经费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和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县属科技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和其他科技专项经费的统一划拨、监管。拟定和管理全县教育收费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协调有关股室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工作。指导执行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指导和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财务管理及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八)人事师训股
负责教科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教科系统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绩效工资、退职、离(退)休、人事档案、奖惩等工作。负责教科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专家管理工作。负责教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评审报批。负责学校干部考察、任免、后备干部培养、教师调配、教师招考工作。负责监督教师待遇落实,牵头教科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援助工作。负责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科研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稳定工作。负责教科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牵头学校新教师培养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教科系统教师培训、名师工作室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全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九)监督审计股
监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监督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的工作。监督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负责抓好教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负责教育行风建设工作,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办学行为。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党建办
负责制定全县教科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学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实施措施。规划并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科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党员党费收缴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统战工作。协助做好学校班子及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委日常工作。
三、办公地址:365bet取款要多久到账_365bet娱乐场官网注册_365bet备用投注淙城街道新宁路326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8222343
六、负责人姓名:李祖念(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科局党委书记、局长)
待新的“三定”方案确定后予以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