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着成效,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产业振兴为重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培育新型农业主体,依托农村城镇化建设,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上取得了比较满意的成绩。今年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8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81元,同比增长11.64%,增幅高全省0.3个百分点,高全市0.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2位。
一、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
(一)工资性收入显现滞涨态势。工资性收入一直是我县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随着最近几年农村居民的收入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后,工资性收入占比逐步下降,增长态势逐渐放缓。据调查资料显示,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489元,同比增长5.63%,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2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6.55%,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1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8.68%,拉动收入增长2.1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5.0个百分点和1.6个百分点。
(二)家庭经营收入上升趋势明显。随着乡村振兴、农村现代化和“农业 ”项目的不断推进,经营净收入的增长趋势明显,在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大,从经营结构来看,农村居民的经营方向逐渐向第三产业倾斜。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535元,同比增长16.44%,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1.6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36.92%,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5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0.00%,拉动收入增长5.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了29.3个百分点和4.1个百分点。在经营类型中,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占经营净收入的比重为49.86%。
(三)财产净收入增长较慢。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99元,同比增长2.53%,占可支配收入2.43%,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0.57%,拉动收入增长0.1个百分点。其中主要来自于人均利息净收入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分别为232元和54元,对应同比增长36.88%、153.16%。
(四)转移净收入稳步提高。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960元,同比增长15.35%,占可支配收入24.10%,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0.75%,拉动收入增长3.6个百分点。其中主要来自人均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赡养收入和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分别为1777元、 732元和709元,对应同比增长6.38%,108.16%,12.38%。粮食补贴、农村征地养老、农保等政策效应逐渐显现,进一步促进了农民增收。
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我县农村消费支出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教育文化娱乐、交通通信和医疗保健这三方面的消费增速都较快,农村居民逐渐重视起教育、交通、医疗保健。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080.4元,同比增长14.5%。其中:食品烟酒人均支出3161.4元,增长11.18%;衣着人均支出797.6元,增加11.92%;居住人均支出2548.5元,增长9.37%;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支出807.4元,增长18.93%;交通通信人均支出1089.4元,增长22.98%;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支出760.5元,增长30.36%;医疗保健人均支出703.4元,增长22.52%;其他用品及服务人均支出212.2元,增长8.61%。
三、需关注的问题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空间较窄
一方面,农民工缺乏技术依然是限制工资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不利因素,从常住人员的务工情况来看,依然主要以建筑业和打零工为主,缺乏就业多样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也制约了我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在90户农村调查户中,20-50岁的劳动力138人(不包括在校学生),占所有农村调查户住户成员总人数的38.12%,其中常住成员69人,占总住户成员比重仅为19.06%,占20-50岁青壮年劳动力比重为50%。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就业稳定性差,造成工资性收入增长空间不足。
(二)财产净收入增长后劲不足
一方面是部分记账户由于思想有顾虑、怕露富,以“隐私”为由,瞒报或少报利息、租金、分红等财产性收入,造成财产性收入收集不够全面;另一方面,城乡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主要靠土地流转、存款利息以及房屋、门面租金拉动,在实业投资及租赁服务方面处于劣势,本地金融市场尚未成熟,居民理财收入增长空间有限,并且农村居民文化程度较低,防风险能力弱,对于理财投资持谨慎和保留态度,故而短期内财产性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带动能力不足。
(三)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一是对基础资料缺乏有效管理。部分调查点工作记录和基础资料不够完整完善,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相关资料和同步归档。二是入户指导不够到位。部分辅助调查员入户时未对记账户进行有效的记账指导,对于收支数据审核不到位,导致错记、漏记、混记等情况的发生。三是政策宣传不够到位。部分乡镇未全面准确开展记账宣传,导致依然存在记账户思想有顾虑,收入和支出记的不够全面详实,且部分记账户在接受上级电话抽查访问时未全面如实反映增收情况和增收趋势。
四、促进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建议
(一)提高农民培训与指导,促进高质量稳定就业。
一是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深入挖掘农村内部就业潜力。在农村开展就业意愿摸底调查和技能培训授课工作,切实增加农村居民就业技能和就业面,提升就业层次。二是推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加强与本地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及时提供动态岗位信息,支持其多渠道灵活就业。对自主就业困难的,要积极开发生态护林员、农田管护员、环卫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三是积极引导返乡入乡人员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支持政策落实到位,营造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
(二)加强市场引导,促进财产净收入增长。
一是加大对记账户的思想引导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融合情理,打消其思想顾虑,加强对他们的记账指导,从而提升记账户记账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二是积极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和优化房屋租赁市场环境,为增加财产收入创造有利的条件。三是加大本地金融市场建设,完善金融制度,鼓励居民存款,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居民理财观念,免费提供理财咨询服务,努力实现农民增收。
(三)优化产业结构,以现代化农业助力增收。
一是借“乡村振兴”战略东风,深入推动农村一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我县农业特色,推动现代化农业园区建设,全面拓展农业的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功能,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二是聚焦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依靠特色富农、政策助农,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依托产业发展现状,推动淡水养殖业、畜禽、豆笋、仔姜、银杏、橄榄、茶叶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延伸农产品产业链条,筑牢农业基础, 助力农民增收。
(四)加强培训指导,夯实基层基础。
在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同时,各相关部门、统计机构、乡镇调查点要认真履职尽责,高度重视住户调查工作,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强化数据审核和指导督促,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调查数据质量,确保收支数据应统尽统,真实、准确、全面。